2015年1月2日 星期五

「35」人死亡上限謠言-不要問,只要信?


  上海元旦跨年發生人踩人的事故,上海警方發佈消息,指截至目前為止釀成36人死亡,41人受傷。事故發生後網上流傳關於「35」這個死亡數字的數據,列出多年來中國發生的重要傷亡事故中,死亡人數常不多不少卡在「35」人這個關口[1],質疑中共官方有虛報傷亡人數的慣例,以免事件被定性為嚴重事故,令相關官員要為此受責。

  從唐山大地震,到汶川地震乃至溫州高鐵事故等,中國處理天災人禍的手法一向為人咎病,封鎖和調控消息亦似乎是一貫的潛規則做法。然而有關「35」死亡數字的說法,出處含糊,來源自「中國網友」,其所列出的各項事故死亡人數之巧合,亦沒有提供消息來源,一讀便覺「相當有嫌疑」。

  翻查之下,發現當中所列的不少事故,實質死亡人數都並非35人。僅僅在網上搜索排最尾的2010年「廣東洪水地質災害」,即使是官媒新華網,亦有「截止到2423點,暴雨已造成廣東70人死亡」的報導[2]。從GOOGLE搜索,不難發現當中提及的「山西襄汾礦難」[3],「河南平頂礦難」[4]等,官媒報導的死亡數字均超過35人。更甚者,中共相關部門的官網所紀錄的事故死亡人數,近年超過35人死亡的事故亦大有其在,35人魔咒,似乎只是國內網民選擇性和錯漏百出的摘錄。(而且按中共標準,死亡人數超過30人便算重大事故[5],若真要保住官員烏紗帽,死亡上限應列在30人以下才對。)

  援引這些資料,並非要為中共說好話,35人死亡上限之說縱不真確,亦無法反證官媒的消息真偽。作為一個有批判思考能力的公民,亦應對政府和其擁有的公權力時刻抱有警剔和懷疑,但大膽假設之下,仍需小心求證。我們甚少輕易相信中共就天災人禍發放的消息,為何卻常對網絡上流傳的傳聞不假思索,全盤接受? 網媒破折號刊載的<強國災難不會超過36人死亡?>[6]於短短一天已有超過2000個讚好,在facebook被不斷分享轉載。而隨手GOOGLE,更發現台灣的紙媒自由時報亦煞有介事地轉載這則傳言[7]

  當網絡平台逐漸取代傳統媒體,成為公眾的新聞消息來源,本應最能掌握可靠一手資訊的傳統媒體,反而以吸睛程度作考量標準,經常未加考證便轉載網絡流傳的二手消息。而傳媒/網媒餵到埋黎,公眾想也不想就張嘴照食可也,則是更加不健康的趨勢。

  在訊息泛濫,人人皆是記者的年代,我們更需要求真和批判。如果只憑報導/傳言的立場和自己一致,或其取態符合自己對報導主角的一貫印象 (「中共/xx係咁嫁啦,好出奇呀?),就輕率相信,不理消息真假,不看前文後理是否有斷章取義的成份,不留意該媒體是否一貫有預設立場,我們只會深陷於傳媒想營造的輿論風向中。更多資訊與消息流通,意味著公眾有更大機會可以靠近真相之門,但獨立思考始終才是我們手中唯一的鑰匙。






[1] 見破折號<強國災難不會超過36人死亡?>: http://hkdash.com/?p=7290
[2] 見新華網廣東頻道:http://gd.xinhuanet.com/newscenter/2010-09/28/content_21023987.htm

[3] 新華網「200898日,山西省臨汾市襄汾……發生特別重大潰壩事故,造成277人死亡。」: http://news.xinhuanet.com/legal/2009-06/27/content_11611391.htm

[4] 騰訊新聞在事故發生翌日引官媒消息,指「平頂山瓦斯爆炸事故 遇難人數升至44人」,35人死亡只是事故發生後最初的統計數據: http://news.qq.com/a/20090909/002306.htm

[5] 見中共 <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> :「第三條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(以下簡稱事故)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,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:

(一)     特別重大事故,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,或者100人以上重傷(包括急性工業中毒,下同),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;」:
 http://www.gov.cn/zwgk/2007-04/19/content_588577.htm

[6] 見破折號<強國災難不會超過36人死亡?>: http://hkdash.com/?p=7290
[7] 見自由時報<不能說的秘密 中國意外死亡人數不能超過35?>: 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world/breakingnews/1195112